时间:2020-03-28 点击: 次 来源:不详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3月26日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指出,结合上游供气企业价格降低,阶段性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,阶段性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24时至6月30日24时。 据悉,车用压缩天然气出厂价格降低0.02元/立方米。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车用压缩天然气出厂价格由2.72元/立方米调整为2.70元/立方米。 加气站结算价格降低0.02元/立方米。海口、澄迈地区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结算价格由3.97元/立方米(等值换算为5.52元/公斤)调整为3.95元/立方米(等值换算为5.49元/公斤),其他市县加气站结算价格由4.17元/立方米(等值换算为5.80元/公斤)调整为4.15元/立方米(等值换算为5.77元/公斤)。 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销售价格降低0.02元/立方米。现行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.17元/立方米(等值换算为5.80元/公斤)调整为4.15元/立方米(等值换算为5.77元/公斤)。 城市公交车、出租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按照加气站结算价格执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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